關于組織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1-10-27
各二級學院,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2011年10月18日高新區管委會召開的《關于集中組織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全面推進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消除火災隱患。結合《合高管【2011】276號文件》相關要求,決定在全院集中開展以“清剿火患”為根本的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標
深入排查各二級單位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學生公寓樓、經營單位等火災隱患,強化“四個能力”建設,提高防控火災能力,努力減少一般火災發生,全力遏制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及有社會影響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火災形勢保持平穩。
二、具體時間
1、2011年10月27日——11月27日 各單位自查自改階段。
2、2011年11月28日——12月28日 保衛處集中檢查階段。
三、排查內容及重點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栓情況;
4、滅火器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0、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四、責任范圍
五、工作要求
1、此次排查活動各二級學院行政副院長及相關部門(總務處、學生處、圖書館)的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按照統一部署,落實責任,組織開展排查工作。
2、各單位(部門)在自查階段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到位,并對缺失、損壞的消防設施及時補齊、維修到位。
3、保衛處在集中檢查階段時會對各單位(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出現的問題給予全院通報;情節嚴重的給予一定處罰。
4、請各單位在11月28日前將自查自改情況,以電子稿形式發送到保衛處張保衛OA內。
安徽新華學院保衛處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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