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自習室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11-02-24
圖書館自習室管理辦法
各位讀者:
為加強自習室的管理,充分發揮圖書館的學習優勢,滿足讀者需求,經分管院領導研究決定,本學期圖書館自習室做如下調整:所有自習室作為普通自習室,供學生自習,由各二級學院設立考研自習室,圖書館不再設專門考研自習室。
使用自習室的讀者應服從管理并自覺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禁止任何占座行為。凡被占的座位,任何讀者均有權使用,使用者可將占座物品移開,或交給工作人員。
2、物品留在座位上,離開座位30分鐘以上者,視為占座,讀者可以將物品整理后在此座位學習。凡暫時離開座位的讀者,請在座位上留下紙條,寫明真實的離開時間,否則按占座處理。
3、個人物品請自帶背包隨身帶走。做到人走位空,廢棄物品請隨手帶出扔進垃圾箱,不要留在座位上。每天晚上閉館前務必將物品帶走,否則一律按廢品處理,圖書館將不承擔因處理時造成任何物品丟失的責任。
4、愛護自習室的公共設施,不得將桌椅移出室外,禁止在自習室用餐和使用電源,嚴禁涂抹、刻畫,一經發現從重處罰。
5、圖書館任何區域內嚴禁吸煙、違者重罰,不得在自習室及樓道內高聲交談,室內不得接打手機。
6、讀者之間發生糾紛,請找工作人員出面調解或直接向圖書館老師或保衛處反映。
7.由于教育資源有限,應充分發揮二級院系教室的作用,希望讀者盡量到教室學習。
圖書館
2011.2.18
- 上一篇:文化與新聞傳播學院圖書資料室開放通知
- 下一篇:關于二級學院開設考研專用自習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