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學術風氣建設委員會
發布日期:2012-04-12
我校于近日成立了學術風氣建設委員會,制定的委員會章程,出臺了學術道德與行為規范及管理辦法,為保障學校良好的學術風氣,促進學校科研工作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學術風氣建設委員會由與學術風氣建設有關的教務、科研、學報、圖書館、學工、督查督導、宣傳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模范遵守學術規范、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良好學術道德的教師代表組成,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委員人數不低于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委員會將開展宣傳學術道德規范,指導、組織各種形式的學術道德和學術風氣教育活動;審議制訂學校在學術風氣建設方面的規范、方針和政策,分析研究學校在學術風氣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負責組織調查小組對學術不端行為進行調查,對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進行審議,對事實做出認定,并向學校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學術道德與行為規范及管理辦法規定,所有以安徽新華學院名義從事學術活動的人員,應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堅持項目研究、學術引文、發表論文、出版論著、學術成果、學術評價、學術批評等方面的基本規范要求。辦法對學術不端問題的認定、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懲戒措施都作了具體規定。
學術風氣建設委員會的成立和學術道德與行為規范及管理辦法的出臺將對規范我校廣大師生的科研行為,建設良好的學術環境,維護學校的良好聲譽,對弘揚學術道德,防止學術腐敗,促進學術交流和學術創新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文/張志彥,審核/程慶樂)